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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家出走了,警察会处理吗?

时间:2025-02-22|栏目:诸暨刑事律师|
离家出走,警方接受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移交函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并将移交情况告知报告人。公民和单位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人员失踪的,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派员到场处置。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成年人离家出走的情况,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处理的,因为成年人有自己进行各项民事活动的权利,但对于未成年人,由于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公安机关找到后应当立即带回,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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